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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进人力资源快速发张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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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  发表于: 2012-10-11
记者赵建明报道 9月29日,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,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,省人社厅、省地税局、省工商局日前联合下发了《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。
  《措施》共分三个方面19项具体举措。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,对冠以“辽宁”名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省辖市设立分支机构,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和年检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辽宁省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,允许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、组织形式之前。并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,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注册资本(金)在100万元以上的(含100万元),可在名称前冠以“辽宁”行政区划名称。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,有3个以上子公司,集团母公司注册资金总额达2000万元,支持设立企业集团。
  在政策扶持方面,《措施》规定,对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高级人才寻访、人力资源管理咨询、人力资源外包、职业中介业务且诚信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,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(含6万元)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 在搭建交流平台、规范行业发展方面,我省一方面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,规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咨询、人力资源外包、人才派遣(劳务派遣)业务的工作人员,应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才中介专业职称任职资格;从事高级人才寻访、职业中介业务的工作人员,应取得职业指导师或人才中介专业职称任职资格。另一方面则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方式,对具备法定注册资金、经营场所、人员资格等条件且材料齐备的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,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,并采取上门年检、集体年检、网上年检、委托年检等方式,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。对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企业可简化年检手续,免于年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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